【荷蘭觀察】務實的浪漫(一):荷蘭人眼裡的「結婚證書」只是一張紙?

住在一起(Samenwonen)時,最浪漫的事往往不是挑選傢俱,而是——手牽手去公證處簽「同居協議」(Samenlevingscontract)。

這聽起來很不浪漫對吧?甚至有點像是在談生意。但在荷蘭人的邏輯裡,這才是負責任的極致表現。他們會坐下來,在公證人面前攤開來講: 「房租水電怎麼分?」 「你買的沙發歸誰?」 「我付的頭期款怎麼算?」 「萬一以後分手了,貓歸誰?」

華人往往覺得「談錢傷感情」,覺得一開始就想著「分手」很不吉利。但荷蘭人認為,只有先把現實層面的保障都處理好了,兩個人才能無後顧之憂地去愛。

這就是他們所謂務實的浪漫:保障不是因為不信任,而是為了讓關係更平等。

社會沒有「催婚」這回事


在荷蘭,你幾乎不會感受到「剩女」或「大齡單身」的標籤壓力。

無論你是選擇結婚、註冊伴侶(這是個很酷的制度,下一篇會細說),還是單純同居,甚至是週末才見面的「分居伴侶」(LAT),社會都給予高度的尊重。

因此,小朋友在學校不需要因為爸媽『沒結婚』而感到尷尬,因為班上可能有一半同學的爸媽也都只是同居。

你的荷蘭長輩通常不會在派對上問你「什麼時候要結婚?」,因為對他們來說,「你快不快樂」比「你結不結婚」重要太多了。甚至很多荷蘭人覺得,為了「習俗」或「別人的眼光」而結婚,才是一件奇怪的事。

結語


荷蘭人的愛情觀教會我的一件事是:形式不代表內容。

沒有結婚證書的愛情,不一定比較脆弱;簽了白紙黑字的合約,也不代表充滿算計。這種「務實」,其實是為了把重心回歸到生活與關係的本質。

當然,荷蘭政府為了配合這種「不婚」的文化,設計了一套非常精細(也很讓人頭痛)的法律制度來保障各種類型的伴侶。

不想結婚,但也想有法律保障怎麼辦? 你知道荷蘭有一種東西叫「註冊伴侶」,效力幾乎等同婚姻,但離婚卻不用上法院嗎?下一篇,我們來聊聊荷蘭伴侶制的「三階梯」大解密!